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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-新资讯
来源: 法务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06 10:12:29
一、

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

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是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2条规定,劳动争议的范围是:

1.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

(资料图)

2.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
3.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;

4.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;

5.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
二、

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

找法网提醒您,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:

1.合法原则。

2.公正原则。

3.及时原则。

4.调解原则。

三、

怎样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

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
1.劳动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,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

2.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、理由;

3.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

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申请,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,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。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,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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